首页 丨 检察动态 丨 检察新闻 丨 理论研讨 丨 以案说法 丨 检察文化 丨 依法治县 丨 检察风采
基本案情
如果有人告诉你
征信黑户也能贷款
无需抵押
只需银行卡刷流水
千万别信
小心沦为电诈“工具人”
2024年3月,肖某在网吧厕所墙上看到一则“征信黑户贷款包成功”的广告,继而添加对方QQ。对方告知肖某,办理贷款需先提供银行卡跑流水,刷流水的手续费为300元,肖某同意了。后其在明知对方使用其银行卡走非法资金流水的情况下,仍将其一张银行卡、手机银行登录密码、银行卡支付密码及手机解锁密码提供给对方使用,并配合对方刷脸认证,该银行卡单日流转资金51万余元。
最终,肖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办理贷款要通过正规途径,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将本人的银行卡、手机卡、微信及支付宝账户提供给他人使用,否则一不小心就沦为电诈的“帮凶”。请广大人民群众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防骗意识,对主动联系出租、买卖银行卡、刷单返利、平台客服主动退费、快递人员主动赔付、帮助办理贷款等事宜提高甄别能力,遵纪守法的同时,保护好自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