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湾清水,承载着生态之美,关乎着民生之安。河道不仅是行洪排涝的“安全通道”,更是滋养万物的“生态动脉”。2025年7月,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巡河活动时发现,崇仁河巴山镇某河段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且部分建筑垃圾长时间未清理被藤蔓植物所覆盖。这些长期堆放的建筑垃圾影响河道行洪安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威胁河流水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调查的情况,县检察院向有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职监管职责,强化与属地人民政府、城市管理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清运河道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并切实发挥“河长办”成员单位职责,加大对辖区河道水域的巡查力度,保护河道水域生态环境及河流水质安全。
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与属地人民政府沟通对接,并根据现场情况制定清理方案。同年9月份,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属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行动,经整改,崇仁河河道行洪能力得到有效恢复,生态环境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