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这一承载着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文化的传统节日,宛如一座连接过去与现在的桥梁。它既饱含着人们对先人的深沉追思,又洋溢着拥抱自然、感受生命更迭的蓬勃气息。此节日乃中华民族祭祖缅怀之传统,吾辈心怀对先人之深切怀念,踏上祭扫之途。现请随检察官一同探寻清明节祭扫之相关法律知识。
传统情不改,方式可革新。文明祭祀是对先人最好的告慰,也是对青山绿水的守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过失引起火灾,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以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二)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十户以上家庭的房屋以及其他基本生活资料烧毁的;
(四)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面积二公顷以上,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
(五)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烈士纪念碑,神圣不可侵,英魂永长存。吾辈当守护,铭记先烈恩。勿使污秽染,勿让尊严损。尊崇与敬仰,世代传子孙。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第二十七条:在英雄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有损纪念英雄烈士环境和氛围的活动的,纪念保护单位应当及时劝阻;不听劝阻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英雄烈士保护工作的部门、文物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假币、在祭祀用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是违法行为,切不可购买、持有假币,更不能制造、贩卖假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样。
《人民币图样使用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禁止在祭祀用品、生活用品、票券上使用人民币图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