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检察文化     依法治县    检察风采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三个规定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以案说法
【以案释法】注意!集市摆摊的老鼠药含剧毒
时间:2023-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小胜近来十分委屈:我就只卖了“几包”老鼠药,怎么还算犯罪啊......

案情简介

2022年8月,被告人小胜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许可,在抚州市轻纺城百货店先后两次购买了“三步倒”、“闻到死药王”牌老鼠药各100包,并在临川区龙溪镇、宜黄县、崇仁县许坊乡等地摆摊售卖。2022年9月12日,小胜在崇仁县许坊乡农贸市场售卖上述品牌的老鼠药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其售卖剩余的16包“三步倒”牌老鼠药被公安机关当场扣押。经称重,扣押的16包“三步倒”牌老鼠药每包实际重量27.73克,总重量443.68克。经司法鉴定中心检验,送检的“三步倒”牌老鼠药含有毒鼠强成分。



案件办理


承办检察官认为,小胜以非法买卖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罪,遂向崇仁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8月8日小胜被崇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检察官提醒

检察官温馨提示:剧毒鼠药如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我国已明令禁止生产、经营和使用。但由于毒鼠强和氟乙酰胺毒性强、杀鼠效果好、合成简单等特点,当前仍存在违法制售、私自使用现象,生产、销售毒鼠强、氟乙酰胺等剧毒鼠药是违法行为。使用者在购买鼠药时,要认清品牌、登记证号,并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做到安全使用;不要购买游街串巷商贩的鼠药及没有登记证号和国家禁用的“毒鼠强”和“氟乙酰胺”等鼠药;保管鼠药时绝不能与食品、粮食、种子、饲料混放在一起,防止人畜中毒事故的发生。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