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只是借银行卡给他们用一下,数额较小,没想到他们拿我的卡去洗黑钱,我现在很后悔……”讯问室里沈某某埋头低声说到,眉眼间流露的尽是悔意。
基本案情
近日,崇仁县一被害人方某报警求助,称自己被电信诈骗5万余元。公安机关经立案侦查,将涉嫌“帮信”罪的沈某某移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前沈某某在老家经营烧烤店,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刘某借了3万余元,刘某一直催沈某某还钱,但沈某某手头没有钱,刘某便介绍沈某某说有业务可以做,来钱快,沈某某明知对方使用其提供的银行卡可能走一些不合法的流水,但因高额报酬,仍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手机及银行卡密码给刘某等人使用。经刑侦平台查询,除方某外,还有多名受害人被骗资金流入沈某某卡中。事后沈某某及时醒悟,主动到当地派出所投案。
为赚快钱、走捷径,“帮信”者“轻而易举”沦为电诈骗子的犯罪工具,最高检数据显示,“帮信罪”成为第三大罪名,近九成“帮信”罪的涉案人员为80后、90后,18周岁到28周岁占比最大。年纪轻轻就在人生的履历表上写下了挥之不去的污点,不免让人痛心。
检察履职
长期以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始终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本案中,沈某某主动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其系自首;同时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且自愿认罪认罚,根据《抚州市检察机关常见犯罪不捕不诉指引(试行)》,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其不批准逮捕。
今后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发力,守护更多迷途青年。对涉嫌“帮信”罪的青年,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深入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普法宣传,针对重点人群加强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