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检察文化     依法治县    检察风采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三个规定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市院《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时间:2018-02-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抚检发纪字[2018]3号

       

关于转发市纪委《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区)院、市院各内设机构:

2018年2月9日,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接到《通知》后,宋智勇检察长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市、县(区)二级院利用检察内网、微信、电子屏、党支部会、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迅速将市纪委的《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个检察干部、职工,并严格遵守。现将市纪委《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于2月11日前将学习贯彻情况报市院纪检组、监察室,市院纪检组、监察室也将对学习贯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附:《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

          

                  江西省抚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8年2月9日

 

 

 

抚纪办字〔2018〕7号

 

关于加强对“20种饭局”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委、纪委,抚州高新区党工委、纪工委,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各人民团体党组,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市直属机关纪工委,市直有关单位纪委:

近期,中央纪委官方微信平台推送出了《中纪委“瞄准”这20种饭局,赴宴就会“出局”》一文,直指当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吃喝问题。根据市委主要领导指示,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将此文指出的“20种饭局”,通过电视台、电台、宣传栏、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迅速传达到本地本单位每个党员干部,并督促遵照执行。现通知如下:

一、“20种饭局”的具体情形

1.不准参加公款宴请。公务接待必须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接待范围和接待标准。超范围、超标准安排的公款接待,应属于公款宴请。

2.不准接受企业安排的吃请。到企业开展公务活动,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3.不准到企业搞变相吃喝。公务用餐应安排在单位内部接待场所或者政府定点采购的饭店,不得利用企业的招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参加由企业组织的宴请活动,更不得要求企业为单位或个人的宴请活动买单。

4.不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当事人、请托人、利害关系人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吃请,应当拒绝。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

5.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务执行的吃请。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

6.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公务接待对象是指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经批准按规定予以接待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

7.不准参加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简朴,防止大操大办、大吃大喝。对于他人大操大办的婚丧喜庆宴席,不盲目捧场,应自觉回避。

8.不准参加各类带有敛财性质的宴席。借举办各类宴席之机,收受平时无正常人情往来对象所送的礼金,是一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公职人员既不应举办这类具有敛财性质的宴席,也不应参加。

9.不准上下级之间搞相互吃请。确因公务活动需上级单位或下级单位接待安排的,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发出公函,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上下级之间,不应安排其他无实质性公务活动的相互吃请。

10.不准同城之间安排公务用餐。市区或同一县(区)各部门之间的公务活动,应个人自行安排用餐,既不得使用本单位公款买单,也不能接受公款接待。

11.不准接受基层单位吃请。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

12.不准接受异地接待。到辖区以外的地方开展公务活动,应按照公务出差有关规定自行安排用餐。确因条件所限无法自行安排用餐的,出具公务函后可由对方单位按公务接待标准安排,但不得接受公务活动区域之外的异地吃请。

13.不准接受村级组织安排的吃请。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

14.不准公务外出期间公款吃请。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

15.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公务接待不得安排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

16.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

17.不准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同时内部接待场所必须严格按照公务接待标准,不得变相搞大吃大喝。

18.不准参加在私人会所或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的吃请。公务接待不得使用私人或企业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私人会所,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

19.不准参加违反规定的同学会、老乡会。私下聚会也要注意参与对象,除了客人来访、朋友聚会等正常人情接待往来,其他以同学会、老乡会等名义举办的明显带有小圈子性质的聚餐活动,应明确拒绝或自觉回避,更不得以权谋私、用公款买单。

20.不准参加其他违反规定、有损形象的吃请。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

二、有关要求

中央纪委列举出来的这20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饭局,对广大党员干部具有很强的学习教育意义及警示震慑效应。春节来临之际,各地各部门要紧盯违规违纪的20种表现形式,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规问题,确保2018年春节风清气正。

1.要扛起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载体,将“二十个不准”进行宣传教育,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守政治站位,提高政治觉悟,找准职责定位,紧盯这20种饭局,扎实抓好2018年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监督工作。要早打招呼早提醒,通过谈话提醒、纪律约谈等多种形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特别是“一把手”履行政治责任,落实好抓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

2.要强化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在用好传统举报方式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党支部学习传达本通知精神开展监督检查,确保传达到每个党员干部。要紧盯这20种表现形式,聚焦单位内部食堂、高档小区“一桌餐”、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对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奢侈浪费和借机敛财等问题,加强春节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情况的监督检查。同时,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关注媒体反映曝光的突出问题,及时反应,快速跟进。

3.要严肃执纪问责。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以问题为导向,针对问题线索,深挖细查,严肃执纪。对于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持续震慑。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履行责任不到位,致使管辖范围内春节期间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上追一级”,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中共抚州市纪委办公室  

2018年2月9日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