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院开展第二季度检务督察的通知
全院干警:
接市院通知,在今年第二季度期间(4月28日至6月10日)将开展检务督察,督察内容如下:
1、县、区院领导干部办公用房面积自查情况;
2、办公大楼保安配备及监控设施运行情况;
3、检察人员上下班考勤及遵守工作纪律情况;
4、信访、举报接待工作情况;
5、案件管理工作情况;
6、办案工作区安全情况;
7、今年1至4月“三公”经费使用管理情况;
8、遵守保密规定情况;
9、公车管理使用情况;
10、“五一”节值班情况;
全院干警一定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如在此次督察中发现违规者,纪检监察部门将启动问责程序。
院纪检组监察室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