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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检动态】冒名婚姻维权难 检察建议破困局
时间:2024-01-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拿到这份撤销婚姻登记的决定书,压在我心里多年石头终于落地了,感谢检察官的帮助。”2024年1月18日,黄某某拿着一封感谢信来到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时间回溯到2017年初,未婚的黄某某经媒人介绍与“骆某某”相亲,按约定黄某某支付彩礼18万元后,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结婚登记后,“骆某某”多次以回娘家为由独自一人回到广西,并将黄某某所有联系方式拉黑删除,至此,黄某某便踏上了孤独而漫长的寻妻之旅。2022年,经公安机关查证,莫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假名“骆某某”与黄某某办理了结婚登记。

尔后,黄某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要求撤销错误的冒名婚姻登记,未果。2024年1月4日,黄某某经多方打听后决定向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寻求帮助,请求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崇仁县民政局撤销该婚姻登记。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先后前往崇仁县民政局和崇仁县公安局,调取黄某某与“骆某某”的婚姻登记信息以及“骆某某”的身份信息,核实她的真实身份。最终确认了“骆某某”使用虚假身份及相关虚假户籍、身份证与黄某某办理婚姻登记的事实。

2024年1月16日,崇仁县检察院就是否应当撤销该婚姻登记举行公开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担任听证员。听证员们结合案件事实展开讨论,一致建议崇仁县民政局撤销黄某某与“骆某某”的婚姻登记,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崇仁县检察院根据公开听证结果和《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民政机关在婚姻登记管理中有关职权范围的复函》以及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民政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向崇仁县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该单位依程序撤销黄某某与“骆某某”的结婚登记,于是有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受骗的婚姻现已成功撤销了,该次冒名婚姻登记而引发的行政争议得到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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