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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3-02-1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324日在崇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上

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钱清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依法能动履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稳步发展。一年来,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抚州市“五一劳动奖状”、抚州市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涌现出“抚州好人”“抚州市最美家庭”“抚州市孝亲敬老之星”等先进个人,群众满意度位列全省检察机关第十五、全市第一。

一、聚焦服务大局,在维护社会稳定中诠释检察担当

着力推进平安崇仁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85人、起诉177人。突出惩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起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14人,起诉故意伤害、强奸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17人,起诉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34人,起诉“黄赌毒”犯罪35人,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政治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良好氛围。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办理尧某涉恶犯罪案件,针对其拉票贿选行为,向相关乡镇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堵塞贿选监管漏洞。加强监检衔接,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4件,审查起诉4人,其中处级干部1人。与监察机关同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依法办理刘某某涉嫌行贿案,涉案金额达736.5万元。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市场经济秩序保驾护航,研究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12条重点措施,得到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一年来,共走访调研非公企业15家,提供法律咨询12次,开展法治宣讲7次,办理非公企业诉求6件,帮助解决问题6件。审慎办理涉市场主体案件,依法起诉非法经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2人,对杨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案开展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邀请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组成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制定合规计划、落实合规整改,对整改到位的2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决定。

助力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统筹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自愿认罪认罚的308名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适用率97.05%,量刑建议采纳率达100%,从源头上减少了大量上诉、申诉案件。充分运用“检察建议+调研报告”模式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填补治理缺失,堵塞制度漏洞,为党委政府提供社会治理“检察方案”。我院就涉银行卡犯罪治理问题制发的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机关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在全市率先探索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推动解决赔偿金额存在分歧、调解陷入僵局、双方矛盾难以化解等难题,办理的范某某故意伤害案被江西省检察院列入全省第七批参考性案例。

二、 坚持人民至上,在践行初心使命中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呵护祖国未来。贯彻“惩罚为辅,教育为主”的原则,对涉嫌轻微犯罪并有悔罪表现的未成年人,不批捕32人,不起诉17人,附条件不起诉15人。对21名涉案未成年人父母下发督促监护令,依法封存2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起诉记录,组织亲情会见37次,心理疏导8次,亲职教育27次,帮教52次。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开展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入职查询1692人次,监督开除1名前科劣迹人员。深入落实“一号检察建议”,选派10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推选82名校园“刘莹姐姐”,积极推动新时代法治校园建设,全面打造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大格局。

用情化解矛盾纠纷。持续深化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34件群众信访全部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严格落实信访申诉案件院领导包案制度,运用简易听证、上门听证等方式,成功化解长期重复信访案件2件。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29件,发放司法救助金33.2万元,同比分别上升222%115%。制定《听证员选任管理办法》《审查案件听证工作实施细则》,从各行各业选任40名专业人士组建听证员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群众代表等参与案件听证103件,把事说清、把理辩明、把法讲透,既解“法结”又解“心结”。

服务保障绿色发展。持续助力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法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13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7件。探索和完善替代性生态修复工作,与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等单位签订协作机制,在县森林公园设立1000亩生态修复基地,在崇仁河设立3处增殖放流点,增殖放流各类鱼苗2.8万余尾,追索环境损害赔偿近9万元,生态环境治理持续改善。积极开展农村公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针对农村公厕无专人管理、硬件配套设施损坏、环境卫生不达标等问题,及时启动公益诉讼程序,共监督立案10件,整改问题公厕20余处。深入推动绿色发展,建立健全河长(湖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与县林长办、河长办联合出台意见,为实现崇仁县河湖山林治理保护目标提供法治保障。

三、深耕监督主业,在强化理念引领中提升监督质效

刑事检察稳中有进。积极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明确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不捕不诉参考标准,制定相对不起诉工作操作规范不起诉案件非刑罚处罚工作指引,进一步降低逮捕率、诉前羁押率,诉前羁押率由2021年的61.57%降至31.02%。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与公安机关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监督侦查机关依法立案1件,撤案1件,纠正漏诉3人,发出侦查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54份。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出刑事抗诉1件,提起再审1件,发出审判监督纠正违法通知书1份。与县纪委监委联合会签《关于加强法律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对于行政执法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由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并纳入日常监督和政治巡察范畴。

民事行政检察稳步提升。审查办理各类民事行政检察案件23件,同比上升43.75%,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1件,发出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执行监督检察建议3份。与县法院签订《关于加强民事支持起诉和多元解纷工作的协作意见》,与县司法局签订《关于建立支持起诉和法律援助工作联系机制的规定》,逐步构建起“检察机关主导、职能部门联动”的常态化支持起诉立体工作格局。2022,共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9件,其中办理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7件,帮助农民工追索工资报酬20余万元,有力保障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4件。办理的范某某虚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通过邀请案件当事人、行政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同堂讨论”、释法说理,最终促使行政机关同意撤销虚假的婚姻登记,达到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推开。先后两次向县委、县政府专项报告公益诉讼工作,获得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工作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内容。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无障碍环境建设、个人信息保护、交通安全等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立案5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2件。注重实现诉前保护公益的最佳司法状态,4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均启动诉前程序,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书》33份,送达《工作提示函》13份,检察建议书、工作提示函采纳率及整改到位率均为100%

四、夯实队伍建设,在坚持严管厚爱中打造检察铁军

坚持政治立检。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一以贯之强化政治建设,落实好“政法姓党”的根本要求。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示范作用,先后11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做到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依托主题党日活动、党建征文、支部研讨等形式,运用微信公众号、“学习强国”等平台,全面、持续开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的深度研学,真正做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2022年共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和市检察院请示报告重大事项、重要工作17次,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有效开展。

坚持素质强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开展政治谈话2次、政治轮训1次,自觉接受并主动配合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突出抓好“关键少数”,着力提升核心领导力。切实发挥“头雁作用”,班子成员带头办案255件,通过以上率下、以上促下,不断增强办案质效。坚持把讲政治与抓业务有机统一,充分利用每周一业务学习、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检委会案例研讨等方式,结合具体案件把新思想、新理念学深悟透、融会贯通。2022年,6名干警获市级以上表彰,多篇调研文章在省市理论研究年会上获奖。

坚持纪律治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有关事项37件。以“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为契机,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和“十个严禁”责任书,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确保队伍和办案安全。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以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的形式加强常态化纪律作风教育,分批次组织干警到县委党校、县廉政教育中心学习,不断增强全体检察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和廉洁从检意识和纪律规矩意识。

坚持监督助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群众代表视察检察工作、参与公开听证等检察活动160余人次,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件,广泛听取代表委员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全力支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日常监督,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议19次,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行使。深化检务公开,向社会公开重大案件信息10条,程序性信息171条,法律文书76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全年接待律师29人次,线上办理律师远程阅卷10件。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各级党政机关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一是能动检察工作理念树立还不够牢,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提供法治保障还有一定差距 二是法律监督职责履行还不够到位,监督质量 、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期待还有差距 三是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办理疑难 、复杂 、新型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23年工作打算

2023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崇仁县人民检察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跟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努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推崇仁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幸福活力现代化新崇仁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旗帜鲜明强化党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一切从政治上看”融入血液、浸入骨髓,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聚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来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正确政治方向前行,确保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体现政治站位。

二是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用心用情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锚定我县“三区一地”建设目标,着力做好检察环节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合规审查工作,指导涉案企业制定合规计划,维护企业权益和市场秩序。建立健全涉企案件质量把关、案件专办督办、财物迅速返还“三项机制”,综合采取依法打击侵害权益犯罪、保护合法权益、推动合规经营、开展涉法服务等“套餐化+个性化+定制化”服务模式,尽心竭力为崇仁改革发展稳定保驾护航。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认真办好群众来信来访、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持续通过以“我管”促“都管”,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三是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全力以赴促进法治崇仁建设。立足崇仁实际,发挥刑事检察职能,依法惩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危害校园安全、破坏生态环境等违法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立足打小打早,固化专班办案、简案快办、集中办案等机制,严厉打击行业领域犯罪,确保行业治理走深走实。以我县“刘莹姐姐工作室”的成立为契机,优化办案模式,通过“检察建议+调研报告”的方式,摸清我县未成年人犯罪基本情况,促进诉源治理,不断降低我县未成年人犯罪率。

四是着力推动队伍建设,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检。聚焦党的二十大报告“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坚持政治建设为引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治检主体责任,加强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十个严禁”,以实际行动落实勤廉单位创建工作。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实施人才培养工程,坚持抓班子、带队伍、提素质一体推进,注重青年干警的培养,给青年干警搭台子、压担子,帮助青年人在实践中快速成长,进一步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打造一支具有高度政治觉悟、坚定法治信仰、深厚职业素养的检察铁军。

春华秋实又一载,砥砺奋进续新篇。各位代表,县检察院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奋力开创崇仁检察工作新局面,为书写好全面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幸福活力现代化新崇仁答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有关用语及情况说明

一、用语说明

1.数据统计时间:202211日—20221231

2.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对绝大多数的轻罪案件体现当宽则宽,慎重羁押、追诉,加强对逮捕社会危险性的审查,依法能不捕的不捕,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尽可能减少犯罪嫌疑人羁押候审;依法行使起诉裁量权,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发挥审查起诉的审前把关、分流作用。加强对羁押必要性审查,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3.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轻微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或因双方矛盾激化等原因而致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动表赔偿意愿并向办案单位提出缴纳赔偿保证金,并申请由公证机构依法提存以此保障被害人可以依法获得民事赔偿,化解社会矛盾的工作制度。对适用该制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办案机关可以依法对其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

4.涉案企业合规: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时,针对企业犯罪事实,结合办案实际,对企业是否启动企业合规以及决定适用何种合规模式予以审查,对经企业合规达到有效性标准的,作为不逮捕、不起诉、提出轻缓刑量刑建议等宽缓处理决定的重要参考,降低案件办理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5.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企犯罪案件时,对符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适用条件的,交由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选任组成的第三方监督评估组织,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和考察。考察结果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

6.督促监护令: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受到侵害的时候,督促、引导父母对孩子履行监护人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保障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

7.替代性生态修复:无法或者没有必要在原地原样对受损生态环境进行修复的情况下,合理采取异地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生态环境治理、建设,保障受损生态环境在区域性或者流域性范围内得到相应补偿的修复方式,如补植复绿、增殖放流、劳务代偿等。

8.民事支持起诉: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经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等依法履职后,合法权益未能得到维护,具有起诉维权意愿,但因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支持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

9.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全面贯彻行政诉讼法确定的立法目的,在监督人民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同时,加强调查核实,针对行政争议产生的基础事实和申请人在诉讼中的实质诉求,综合运用抗诉、检察建议、公开听证、司法救助、释法说理等多种途径,促进行政争议得到依法、公平、有效解决。

二、典型案例介绍

1.崇仁县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规审查案:杨某某系崇仁县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无建筑施工资质的罗某某达成口头协议在其公司内部空地上承建一蓄水池工程,后因蓄水池东面墙体倒塌,致两人死亡。县公安局以杨某某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请我院审查逮捕,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但具有自首、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等情节,且杨某某系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符合最高检《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精神要求。我院对崇仁县某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刑事合规审查,引导其制定合规计划、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经审查合格后我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2.范某某故意伤害不起诉案范某某与母亲颜某某因邹家排污管排污至范家经营的幼儿园一事至邹某家中协商解决此事,三人发生肢体冲突,致被害人轻伤公安机关立案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案件移送审查逮捕后,我院认为被害人要求赔偿40万元的要求过高,没有法律依据,为化解矛盾,决定对该案适用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在检察机关的协调之下,范某某家属在第三方人民调解员处交纳20万元赔偿保证金提存,确保被害人在后期诉讼过程中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范某某、颜某某主动向邹某赔礼道歉,双方就排污问题达成一致,邹某接收20万元赔偿款并出具谅解书,双方握手言和,我院依法对范某某作出了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范某某与谭某某虚假婚姻登记行政争议化解案:2007年,范某某与谭某某因谭某某未达到法定婚龄,无法办理结婚登记,便找人伪造了谭某某的身份信息,双方持伪造的身份证及配套户口簿在崇仁县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后范某某与谭某某因感情不和自愿离婚,便向崇仁县民政局申请撤销2007年的婚姻登记,崇仁县民政局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不同意撤销该婚姻登记。2022年9月,范某某向本院申请监督,本院依法予以受理,并严格按照《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开展监督工作,综合运用公开听证、检察建议、释法说理等方式推动行政争议化解。9月13日,崇仁县民政局依法作出撤销结婚证的决定,并对范某某、谭某某作出相应的惩戒,该行政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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