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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9-02-1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9215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时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工作回顾

2018年,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要求,紧紧围绕“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的工作目标,以新理念引领新发展,以新举措适应新时代,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一年来,我院获评“省级文明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省级园林化单位”。

    一、坚持融入中心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呈现新亮点


     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全力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着力抓好脱贫攻坚工作。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四进四联四帮”活动,落实了“大村长”责任制和结对帮扶工作。选派了优秀年轻干部组成小分队,深入桃源乡鹿甲村做好精准帮扶工作。积极协调教育部门,为当地贫困户子女免除学杂费、书本费,为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申请了低保。做好了工业园区和棚户区征迁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征迁任务。

着力保障经济平稳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第三产业发展,部署开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市检察院下发的《抚州市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十项举措》,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有关企业调研,与民营企业家座谈,探索为民营企业发展服务的新路子。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批捕6人,起诉2人,努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开展的“政法干警包村”、“法律明白人”等活动,组织干警深入乡村、企业、街道、学校,宣传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主动走访联系村、帮扶对象,面向基层听民声送服务、面向群众察民情送温暖、面向诉求解民忧送法律为做好“法律明白人”工作,组织干警多次深入挂点乡镇进行法制宣传,为当地群众上法制课5次,培训110余人,发放法律宣传资料1000余份,努力让人民群众守法、知法、懂法、用法、学法。

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决定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30人。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法律文书说理等机制,充分运用“信、访、网、电”等手段畅通诉求渠道,依法妥善办理群众来信来访5件11人。我院干警撰写的《周秋香申请国家赔偿案分析报告》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国家赔偿优秀案例。挂牌成立了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开展了“走近12309检察为民新体验”视察活动,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实地参观12309检察服务中心。精心打造第三方介入检察信访机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等第三方人员介入案件审查。结合办案,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非法集资诈骗等易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把各类矛盾纠纷排查在初始、化解在基层,为维护我县持续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如我院依法办理的江西恒海机械有限公司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为45名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26万余元。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和改善民生取得新成效

    我们自觉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检察工作的奋斗目标,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一年来,我院群众满意度居全省第九,全市第一。

积极回应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切。根据高检院、省院“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积极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和网络食品安全活动。9月18日,我院和县市监局对崇仁四小、一中、二中等多所学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商家、食品小摊贩及食品批发部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3份,得到及时整改。在网络食品安全活动中经调查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未在本地行政主管机关备案且部分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未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致使我县网络餐饮服务市场良莠分,外卖食品安全得不到保证。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份有效消除了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积极回应群众对财产安全的关切。坚决打击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了涉案金额高达七百余万元的潘某某、金某某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从快批捕了该案犯罪嫌疑人。同时,针对涉众型经济犯罪高发的态势,加强了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和衔接,及时追缴赃款赃物,最大限度挽回涉案当事人经济损失。

积极回应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关切。结合崇仁实际,突出打击污染水源、大气、土壤等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共起诉46人。探索开展“生态修复补偿”工作,在森林、水源、大气、土地、矿产等资源领域进行恢复性司法的有益实践。如福建籍犯罪嫌疑人林某某等3人在相山镇无证开采矿石,破坏林地103.3亩,我院依法批准逮捕嫌疑人,与森林公安一道,督促犯罪嫌疑人向当地政府缴纳生态修复费123万元,最大限度地减少林地资源受破坏带来的损失。

三、坚持聚焦主责主业,维护公平正义展现新作为

我们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价值追求,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一)履行捕诉职能,维护公平正义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严把了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一年来,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83人,同比上升16%;起诉253人,同比上升18%。严厉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24,提起公诉36。对涉枪犯罪、毒品犯罪、开设赌场类严重影响治安环境的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共批28起诉52。针对我县开设赌场类案件较多的情况,我院坚持从快原则,专门组建了办案团队,平均每件案件办案时间从过去的16.4天缩短11.5天。依法起诉罗某等6人利用网络开设赌场案等一批重大案件,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主动融入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专项活动,共同维护校园安全,联合市检察院走进崇仁二中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寒假第一课”宣讲活动,提高了师生的遵纪守法意识。

扎实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根据党中央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我院坚持“稳、准、狠”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定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政治站位。院党组研究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了上级有关扫黑除恶会议精神,并不定期的加强调度督促,制定了《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全面加强对扫黑除恶工作的领导、协调。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压实责任,建立了侦监、公诉、监所、案管、办公室等部门既分工负责,又协作配合的良好局面。二是严把法律界限,广泛发动宣传。组织办案一线干警认真学习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和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关于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统一了执法思想。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干警参加中央、省、市举办的电视电话会议及检察系统内部培训会议,不断提高干警办理此类案件的专业素质。派员深入广场、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活动2次,在当地电视台开展了扫黑除恶电视讲话1次,并派出了五个工作组深入桃源乡五个村组进行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这场没有硝烟的斗争中来。三是严格依法履职,积极“破网打伞”。成立了专门办案组,配备专业办案力量,对黑恶势力案件坚持“快捕快诉”,从严从重打击。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5人,批捕25人;受理审查起诉16人,提起公诉16人。为依法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提升公安机关提请批捕和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质量,共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27人,追捕涉恶嫌疑人2人,以“零容忍”的态度,切实做到除恶务尽。在对涉黑涉恶案件快捕快诉的同时,始终坚持事实和法律这条生命线,严格审查全案证据,确保案件认定的事实准确,证据确实、充分,确保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四是加强协调沟通,形成打击合力。主动与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法院等部门联系,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工作研讨会等形式,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案件中遇到的困难,密切信息互通,建立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合力。为配合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我院抽调了业务骨干参与宜黄“7.12”专案、临川“10.28”专案的提前介入和审查逮捕,并派员提前介入该案保护伞陈建雄涉嫌徇私枉法罪、受贿罪一案,主动与监察委对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了案件质量和效率。

(二)加强法律监督,展现法治权威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列席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和非法证据排除原则,书面纠正侦查机关违法5次,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件、撤案4件,纠正漏捕10人、漏诉11人。

细化刑事执行检察加强和规范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12名犯罪嫌疑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合法权益。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通过集中点名、逐个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核查执行情况,确保矫正对象无脱管、漏管。4月16日,我院先后在县看守所和航埠镇开展了“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合法权益宣传日”活动。

深化民事行政检察。一年来,共办理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件,办理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件,办理督促履职案件1件,均被有关部门采纳。对一起因诉讼当事人主体资格审查不严的违法情形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得到及时回复和认真整改。

四、坚持打造亮点工程,助力公益诉讼开创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一年来,我院共摸排公益诉讼线索19件,通过审查甄别,依法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件,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4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4件、食品药品安全领域7件、国有财产保护领域2件、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1件,已回复整改到位13件,正在整改1件。公益诉讼微信还被省检察院转载。

一是主动汇报,争取支持,确保公益诉讼工作落地。院公益诉讼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下发《转发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县各部门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县政府对公益诉讼办案经费给予大力支持,较好地保障了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领导,夯实基础,保障公益诉讼工作推进。方面,院党组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成立了公益诉讼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和督办另一方面,充实办案力量,组建固定的公益诉讼办案组,配齐配强员额检察官,配优办案组成员。采用学习培训实战练兵、庭审观摩等手段提升办案水平和业务技能,在办案保障、人力资源投入等方面予以倾斜,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注重协调,相互配合,汇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一方面,加强内部联动,畅通线索移送渠道。下发《关于建立公益诉讼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暂行办法》文件,充分发挥各业务部门合力,就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梳理、移送、办理、反馈等事项强化协作,推动检察内部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做到线索发现及时、移送及时,调查及时。另一方面,积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在林业、水利、环保、国土、市监等部门建立了每周线索互通信息机制实现了信息共享、政策互通,为推进公益诉讼奠定了工作基础。

四是扩大宣传,突出示范效应,展示公益诉讼工作效果。11月29日,我院召开公益讼诉新闻发布会,邀请我县部分市、县人大代表和行政执法部门同志参加,发布会上观看了公益诉讼宣传片、通报了我县公益诉讼工作有关情况、详细解答媒体提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此外,为进一步拓宽民行监督线索渠道,我院全年共开展民行宣传活动2次,发放民行检察宣传手册300余本、宣传单1000余张,发放民行检察“申诉告知书”1000份,接待咨询70人次。

 、坚持改革创新发展,推动检察改革实现新跨越

     严格按照县委和上级院制定的路线图和时间表,统筹推进各项改革,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极落实检察人员分类定岗,科学设置了2个检察官办案组、8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办案,完善检察官权力清单。建立了随机办案为主,指定办案为辅的分案轮案机制。严格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常态化机制和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要求,提升了办案质量。

严格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全面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同一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是办案组负责到底。捕诉一体后,80%以上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由检察官自行决定,案件审结时间平均缩短1天和5.5天。推行案件质量评鉴模式,建立与办案数量、质量直接挂钩的绩效考核机制,办案质效稳步提高。

认真按照大部制要求运行。根据《江西省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指导意见》,我院按照精简、务实、高效的要求,优化内设机构职能配置,设立了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检务保障部,实现了1+1>2的效应。

  、坚持强化自身建设,打造过硬队伍迈上新台阶

     我们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驰而不息抓党建、带队建、强作风,着力打造队伍建设的检察样板。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为了提高干警政治站位,强化干警政治担当,我院加强了对干警的政治理论学习。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等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干警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以及省、市、县委有关文件精神,提高了干警的政治素质,筑牢了干警的思想根基。有三名干警分别荣获第十三届全市检察理论年会优秀调研成果二等奖及三等奖,一名干警荣获市院“廉政故事”征文三等奖。

强化机关党的建设。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员固定活动日、重温入党誓词、观看警示教育片、检察官集体宣誓等活动,制定了学习计划,夯实了坚强堡垒,深化了机关党的建设。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结合全省作风建设大会上提出的“怕、慢、假、庸、散”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在全院深入开展了“大学习大调研”活动,通过组织生活会等形式要求全院干警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对照“七个有之”“八个本领”“五个方面问题”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正视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列出负面清单,带头整改落实。开展了肃清苏荣余毒专题民主生活会,党组成员从各自实际出发进行了深入查摆,找症结查根源,认真进行整改。利用每周五的学习时间,组织干警认真学习了市检察院和县纪委的有关文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做到警钟长鸣,切实抓好我院“八项规定”的落实。一年来,共开展专项检务督察6次,日常检务督察25次。

各位代表,2018年以来检察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绩,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充分;二是与检察改革相配套的检察权运行管理机制与新的办案模式需进一步磨合;三是检察队伍人员结构和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对此,我们将不断努力,切实加以解决。

        2019年工作安排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县委工作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持以维护稳定为主线,以扫黑除恶为抓手,以争先创优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根本,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面建成小康新崇仁”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

     一是贯彻落实好“新发展理念”总体方略,全力服务发展大局。聚焦县委工作部署,找准检察机关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紧盯棚改旧改、产业发展等完善服务保障措施,为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和服务。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营造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法治环境,支持企业家创新创业。深化破坏生态环境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履行督促起诉、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职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二是贯彻落实好“深化依法治国实践”战略部署,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加强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完善刑事检察、民行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工作机制,提升监督实效和公信力。紧紧围绕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集资诈骗等直接关系到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的重点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贡献检察力量。

     三是贯彻落实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稳步落实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三类人员绩效考核机制、司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积极推行亲历性办案模式,完善认罪认罚从宽、证人出庭等制度。探索建立与监察委员会相互衔接、相互制衡的有效机制,实现监察委员会调查与检察机关刑事诉讼程序无缝衔接,持续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

     四是贯彻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总体要求,致力打造过硬队伍。牢牢抓住党的政治建设这个龙头,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强化党委政法委对检察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司法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按照分类管理要求,针对性开展素能培训,不断增强检察队伍适应新时代要求的能力。

     各位代表,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新的一年,县人民检察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追梦前行,忠实履职,推动崇仁检察工作全面健康发展,为决胜崇仁“十三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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