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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28  作者:办公室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8117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邹时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总要求,忠诚履行检察职责,严格规范执法,严明作风纪律,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坚持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并重,主动服务中心大局

      着力服务县域经济发展。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派员参与重点项目征迁、棚户区改造和文明创建工作。深入推进“四进四联四帮”活动,派出两个连心小分队分别挂点桃源乡鹿甲村和沙洲村,为鹿甲村协调解决新建卫生计生所2万余元的资金缺口和部分修路资金,方便了村民看病和交通,为沙洲村10户贫困户引进光伏产业,助力脱贫攻坚。

      积极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开展打击污染环境、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等专项治理,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立案监督和环保领域渎职犯罪的查处力度。依法从快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案件5人,提起公诉24人,查处破坏生态环境背后的渎职犯罪3人,监督县林业局移送森林公安立案1人。其中,我院办理的张某某等七人污染环境案、黄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案2起案件成功入选全市“十大优秀生态检察案件”。探索建立生态复原、执法联动等机制,联合相关部门出台《关于加强生态环境、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办理林业刑事案件过程中实施“补植复绿”的规定》等制度,推动服务生态工作常态化。

  二、坚持严厉惩治与深化预防并重,深入推进反腐工作

      扎实查办职务犯罪。今年是监察体制改革之年,检察机关面临反贪、反渎和预防职务犯罪部门的人员转隶。按照省、市院关于“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要求,认真抓好职务犯罪的查处工作。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犯罪案件13人,查办渎职犯罪案件3人,办案数位居全市先进行列。除派员参与省院办理的江西省工信委原书记冷某某涉嫌受贿案和市院办理的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吴某某涉嫌受贿专案外,还围绕扶贫、环保等重点领域,集中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一举查办了巴山镇东门口村委会第五村小组组长杨某某伙同村小组其它成员等10人共同挪用征地款100万元进行营利活动窝案,有效惩治了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了渎职犯罪,一方面配合市院办理乐安县突发水污染事件背后的渎职案件,查明了该污染事件背后相关工作人员的渎职问题,1名县级干部和2名科级干部等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另一方面,积极摸排线索,针对我县河上镇公益林被大面积非法砍伐,相关工作人员涉嫌渎职情况,组织人员进行了认真查处,成功立案3人。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加强职务犯罪案件分析,撰写了《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获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积极做好重点工程项目和扶贫领域专项预防工作,共开展预防调查2次,开展预防告诫2次,开展预防警示教育6次,受理预防咨询22次。对正在建设的崇仁一中新校区项目进行职务犯罪专项预防,并对此项目立项制订相关方案。大力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049次。联合县邮政局制定《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崇仁县邮政局关于共同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作机制的意见》,推进“预防邮路”工作持续发展。

  三、坚持严厉打击与防控风险并重,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58人,同比上升65 %;提起公诉214人,同比上升23%。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批准逮捕两抢一盗案件50人,提起公诉42人。对涉枪犯罪、毒品犯罪、开设赌场类严重影响治安环境的刑事犯罪坚持“从重从快”方针,共批捕40人,起诉35人。同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对符合不捕、不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决定不捕21人、不诉37人。

      妥善化解信访矛盾。严格落实联合接访、释法说理、风险评估制度,推行视频接访、公开答复等机制,共接待来访群众3074人,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线索24件,开展远程视频接访工作1414人,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3人。全面推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形成化解息诉工作合力。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攻坚月”活动,结合办案,重点排查征地拆迁、农民工工资拖欠和环境污染等易引发重大群众性事件或个人极端事件的矛盾纠纷,化解信访积案1件。开展了法制宣传、干警大走访、培养法律明白人等活动,派出了2名班子成员和8名年轻干警深入挂点的桃源乡、相山镇各村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派出了全院干警深入石庄乡和相山镇开展“政法干警包村走访”,提升了群众满意度,上半年我院群众满意度排名全市第3名。普法工作被抚州市普法领导小组授予“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称号。

  四、坚持强化监督与规范执法并重,依法维护公平正义

      不断强化诉讼监督。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主城区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的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2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公安机关撤案5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依法追加起诉9人,追加犯罪罪名2人。深化民事行政检察,及时办理市院交办的申诉案件2件,配合市院调查案件2件。拓展刑事执行监督,建议县社区矫正机构对2名社区服刑人员收监。完成县看守所整体搬迁、监控联网设备添置和审讯室建设,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2件,为在押人员维权办实事6件。积极推行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立案10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0人次。严格羁押期限监督,发出《羁押期限届满提示函》2份。

      切实规范司法行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密切与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社会各界的联系,通过报告工作、走访、座谈、案件回访、发放征求意见函等方式,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进而督促干警规范执法。823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雪荣率各位副主任和委员共16人到我院调研了公诉工作,得到调研组的充分肯定。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组织开展办案安全防范大检查,加强了对容易引发办案安全事故环节的监管,确保全面、系统、不留死角。同时,根据侦监、公诉、监所、民行、控申等业务部门条线特点,重点围绕人权保障、办案程序、工作制度中落实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开展检务督察,进一步促进司法行为规范。今年以来,坚持了每星期由院领导带队开展日常检务督察,并开展专项检务督察7次,保持了干警违法违纪和办案安全事故“零记录”。

  五、坚持深化改革和从严治检并重,持续加强队伍建设

      稳步推进各项改革。根据省、市院部署安排,实行检察官员额制,对各项条件标准严格把关,确保把业务水平高、检察经验丰富、能够独立办案的骨干选进员额内,共遴选首批员额检察官17名。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率先垂范,深入办案一线,有效壮大司法办案一线力量。建立司法责任体系,明确检察官办案流程,认真落实权利清单和责任清单,办案人员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办案质效得到提升。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市院提出的“坚决拥护、大力支持、积极配合”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在监察体制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县委程新飞书记作为“施工队长”亲自率领相关领导深入我院进行调研,解决了检察机关人员转隶过程中面临的思想、工作、编制等问题,为转隶工作提供了保障。根据县委和上级院的统一部署,目前,已完成8名干警转隶,其中政法专项编6人,事业编2人,11个编制划转,其中政法专项编9个,事业编2个。做好思想政治、业务衔接等工作,确保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深入贯彻从严治检举措。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新出台了《日常检务督察制度》、《学习制度》、《考勤制度》和《请休假制度》等规定,对请销假、出差、车辆管理等机关事务管理事项进行了细化、量化,明确了处罚措施和纪检督察结果运用,形成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体制机制,使全院干警动有规、行有矩。严格落实党风廉洁建设两个责任,实行机关日常检务督察和专项检务督察相结合,切实规范干警行为,把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真正融入各项检察工作,形成全面从严治检新机制。

      着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配优配强领导班子,在县委和市院的关心下,新配备班子成员6人,其中,有2人为副科提升为正科级职务。形成了既有60年代的班子成员,也有70年代和80年代的班子成员,结构更趋合理。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通过党课宣讲、三会一课、道德讲堂、纪律讲堂等多种形式,引导干警不断增强党员意识,加强党性修养,筑牢为民宗旨意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院党总支结合我院实际,组织开展了主题为“中国梦·检察梦”的学习实践活动,要求青年干警围绕“追梦路上”为题撰写心得体会,进一步增强干警担当实干、奉献作为的时代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为检察队伍建设和检察工作全面上水平注入新的活力。一年来,先后有1名干警荣获“全市十佳人民满意检察官”、1名干警获得全市医保基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先进个人、1名干警获得抚州市“孝满才乡”评选活动“孝心人士”、2名干警获得全县“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在过去一年中所取得的成绩,是县委和市院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县政府关心支持和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检察工作也存在许多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拓展。服务方式不多、涉及领域不广。二是业务工作还存在短板。工作发展不平衡,诉讼监督工作方面,针对当前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虚假诉讼等积极开展了工作,但仅仅是开始,尚未有成熟的经验和做法。三是干警断层现象严重。目前年富力强的干警均进入了班子和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明显不足,难以适应员额检察官办案需要。这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今后加以改进和提高。

2018年工作安排

  当前,检察工作正处于司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等多项改革叠加期,如何站在历史新方位,强化忧患意识,加强检察监督,践行绿色司法,推进司法改革,全面从严治检,在深化法治建设中展现新作为,是我们亟需解决的重大课题。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人大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把握改革背景下的检察定位,研究谋划加强检察监督的具体举措、抓手、载体,具体要做到三个有新作为

      一是践行绿色司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有新作为。紧紧围绕县委部署要求,通过依法有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担当起服务保障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责任。强化重点领域法治保障,切实做到党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检察工作就服务保障到哪里。注重保障民生民利,加大对电信诈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法治崇仁平安崇仁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检察环节社会治理创新,积极提升群众安全感。深入开展服务生态环境建设工作,依法严惩严重污染水源、大气,破坏耕地、林地等犯罪,为崇仁绿色崛起提供法治保障。

      二是强化法律监督,在推进检察转型升级上有新作为。以司法体制和监察体制改革为契机,牢牢把握宪法定位,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在履行好法律监督核心职能的同时,适当拓展监督触角,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效探索,建立健全强化法律监督的常态化机制。深化巩固批捕、起诉等核心职能的监督属性,从侦查取证、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加强对侦查活动的引导。认真履行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强化与监察委工作衔接,扎实做好检察环节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尽快补齐刑事立案监督、刑事抗诉、民事生效裁判监督等监督短板,破解线索来源、提高监督准确性、加强监督刚性等难题,积极开展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在全面从严治检上有新作为。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把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高度统一起来。扎实推进当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和中央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激发检察队伍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加强思想政治、业务能力、纪律作风三大建设,带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支队伍,进一步提升队伍能力和水平。健全规范司法长效机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检务督察,强化对检察权运行的管理监督。全面深化检务公开,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讲好检察故事,增进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提升检察机关的亲和力和公信力。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县检察院在县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坚决落实本次会议的决议要求,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以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聚焦监督主业,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崇仁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崇仁县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预防告诫】是指检察机关对在办案中发现的具有职务犯罪苗条、问题和隐患的个人或单位,指出其风险,给予教育引导、警示提醒、察帮诫劝等进行的预防性谈话。

【预防邮路】是指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与邮政通信服务有机融合,利用广大邮政投递人员走千家、进万户的工作优势,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宣传,形成覆盖城乡的职务犯罪预防网络。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依照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员额检察官】是指从现具有助检员以上法律职务的人员中,经过统一遴选标准和程序择优选任,依法行使检察权的检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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