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首页  丨   检察动态    检察新闻    理论研讨    以案说法    检察文化     依法治县    检察风采

检察概况
院领导介绍
组织机构
检察长信箱
中国检察听证网
三个规定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微博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12309客户端二维码
当前位置:首页>>统计总结>>预决算公开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单位决算
时间:2023-09-2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二)依法提请县人民检察院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三)按照法律规定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不起诉;对本县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功和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四)按照管辖范围,对本县公安机关侦查的刑事犯罪案件和本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一审判决、裁定提出抗诉,对本县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五)依法对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六)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二、单位基本情况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科室6个,内设机构有:政治部、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法警大队等6个科室,下属单位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纳入本套单位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包括: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本单位2022年年末实有人数44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0人;年末学生人数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收入总计1182.3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1年减少843.5万元,下降100%;本年收入合计1182.35万元,较2021年增加76.79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社保、医保、公积金经费同比有所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979.42万元,占82.8%;其他收入202.93万元,占17.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支出总计1182.3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124.92万元,较2021年减少865.82万元,下降43.5%,主要原因是:本年奖金支出减少,导致人员经费支出下降;年末结转和结余57.43万元,较2021年增加57.43万元,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结余资金为其他资金,涉及到尚未支付完全的项目款及质保金。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867.53万元,占77.1%;项目支出257.39万元,占22.9%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85.13万元,决算数为979.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其中:

(一)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04.56万元,决算数为893.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主要原因是:本年部分项目经费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04万元,决算数为41.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主要原因是:本年未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4.53万元,决算数为4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主要原因是:本年末调整了公积金缴费基数。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67.53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688.9万元,较2021年减少210.71万元,下降23.4%,主要原因是:2022年奖金支出下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7.92万元,较2021年减少224.31万元,下降63.7%,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列报口径不一致,2022年基本支出列支的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列报的不仅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还包括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4.04万元,较2021年增加14.04万元,增长140.4%,主要原因是:司法救助金额增加。

(四)资本性支出26.67万元,较2021年增加26.6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案设备。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06万元,决算数为16.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1.42万元,下降41.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 0万元。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作因公出国(境)安排。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为:未作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3.39万元,决算数为3.3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9.53万元,下降73.8%,主要原因是:疫情原因,单位间公务来访减少,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全年国内公务接待52批,累计接待376人次,主要为: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同级单位办案、提审,交流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6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较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并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2.67万元,决算数为12.6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较2021年减少1.89万元,下降13.0%,主要原因是: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辆。决算数较全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预算支出比较精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59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97.64万元,降低56.1%,主要原因是:2021年和202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列报口径不一致,2022年基本支出列支的是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202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列报的不仅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还包括项目支出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21231日,本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九、预算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5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11.8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24.9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其中,对检察院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显。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检察院工作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检察院工作网网络安全等级保护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6.24万元,执行数为50.36万元,完成预算的76.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1



 
 江西省崇仁县人民检察院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