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单位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检察权。其主要职责为对于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等。从整体上来说,人民检察院的职责可以划分为“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其中四大检察是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十大业务是指普通刑事犯罪检察业务、重大刑事犯罪检察业务、职务犯罪检察业务、经济金融犯罪检察业务、刑事执行和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检察业务、民事检察业务、行政检察业务、公益诉讼检察业务、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控告申诉检察业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 1个,包括: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本部门2021年年末实有人数 44人,其中在职人员44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年末其他人员 0人;年末学生人数 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 1990.7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 843.5万元,较2020年增加334.38万元,增长65.68 %;本年收入合计 1105.56万元,较2020年减少226.61万元,减少17.0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安排,响应政策过紧日子。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为:财政拨款收入1990.74万元,占 100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总计1990.74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 1990.74万元,较2020年增加992.44万元,增加99.41%,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正式实施,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全部收回,当年决算结余数字应当为0;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843.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零基预算正式实施,年末结转和结余财政全部收回,当年决算结余数字应当为0。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为:基本支出 1990.74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072.27万元,决算数为199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其中:
公共安全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2072.27万元,决算数为199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预算较为精确。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90.74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899.61万元,较2020年增加93.61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在11月份底由县财政上收市财政统管,人员奖金提前发放,工资正常增加,医社保基数增加等。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52.23万元,较2020年增加169.24万元,增加92.49%,主要原因是:案件增加,办案经费增加,差旅费增加,大型修缮支出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万元,较2020年增加0.7万元,减少7.5%,主要原因是:费用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62万元,决算数为27.48万元,完成预算的53.24%,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36万元,上升1.33%,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支出年初预算数为 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并无因公出国(境)的预算开支和决算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5万元,决算数为12.92万元,完成预算的38.97%,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09万元,下降1%。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 260批,累计接待 1260人次,主要为:上级调研指导工作,同级单位办案、提审,交流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决算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并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5万元,决算数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的59.43%,决算数较2020年增加0.45万元,上升3.2 %。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上升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单位车辆老旧,故障多,抛锚在路上就发生两次,两部车辆进行大修。年末公务用车保有7 辆。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2.2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较年初预算数减少563.19万元,降低61.5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商品服务支出。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4.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4.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县级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本部门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见公开10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其中车辆中的其他用车主要是0。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0个,二级项目2 个,共涉及资金94.7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其中,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199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推动检察院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组织对本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90.74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其中,对检察院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部门资金预算安排与单位工作紧密结合,资金效益发挥明
显。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部门绩效自评总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2021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根据《崇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和2021年度绩效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崇财绩〔2021〕01号)文件要求,我院组织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对 2021 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价工作,形成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总报告,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 绩效目标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绩效目标设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结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三个具体的任务:检察信息化建设、检察业务工作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三个工作任务。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收到《崇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绩效评价和2021年度绩效监控有关工作的通知》(崇财绩〔2021〕01号)文件后,我院对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进行了详细的部署并制定工作要求。落实了责任部门,通过审核会计资料、预决算报表,评价,实现绩效自评全覆盖。
三、综合评价结果
通过对项目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的比对以及按照文件对绩效考核的要求,对符合绩效自评范围的 2 个项目进行了客观、公正的评价。项目整体完成情况较好,基本完成了各项目年初设定的工作任务,实现了既定的年度绩效目标,项目实施成效较为明显。我院本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价平均分为 98分,绩效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自评结果分析
总体来看,项目管理规范,数量指标、质量指标和时效指标均达到预期要求,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较高。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五、偏离绩效目标原因和下步举措
日常绩效管理待加强。实际操作过程中,部门考核还是不够严格细致,未完全落实执行绩效管理的各项细则。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项目名称: |
检察院听证室建设及监控安防系统升级改造工程 |
主管部门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实施单位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一次性项目(√)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94.76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94.76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94.76 |
其中:中央财政 |
|
其中:中央财政 |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
市县财政 |
94.76 |
市县财政 |
94.76 |
|
|
其他 |
|
其他 |
|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参考)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决策 |
40 |
项目立项 |
8 |
立项依据充分性 |
4 |
4 |
立项程序规范性 |
4 |
4 |
绩效目标 |
8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4 |
4 |
绩效指标明确性 |
4 |
4 |
资金投入 |
8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4 |
3 |
资金分配合理性 |
4 |
3 |
过程 |
资金管理 |
6 |
资金到位率 |
3 |
3 |
预算执行率 |
3 |
3 |
资金管理 |
6 |
资金使用合规性 |
6 |
6 |
组织实施 |
6 |
管理制度健全性 |
3 |
3 |
制度执行有效性 |
3 |
3 |
产出 |
60 |
产出数量 |
8 |
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有选择地设置和细化 |
8 |
8 |
产出质量 |
8 |
8 |
8 |
产出时效 |
8 |
8 |
8 |
产出成本 |
8 |
8 |
8 |
效益 |
经济效益 |
6 |
6 |
6 |
社会效益 |
6 |
6 |
5 |
环境效益 |
6 |
6 |
5 |
可持续影响 |
5 |
5 |
5 |
满意度 |
5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5 |
5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98 |
评价等次 |
优□ 良□ 中 □ 差□ |
90(含)-100分为优、80(含)-90分为良、60(含)-80分为中、60分以下为差 |
注:1.得分一档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2.评分标准:(1) 若为定性指标,则根据“三档”原则分别按照指标分值的100-80%(含80%)、80-
(2)若为定量指标,完成值达到指标值,记满分;未达到指标值,按B/A或A/B*该指标分值记分。定量
3.请在“未完成原因分析”中说明偏离目标、不能完成目标的原因及拟采取的措施。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室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 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立项背景
根据高检发办字【2020】33号《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的工作要求,基层院需加强检察听证室的建设,开展检察听证活动,是检察机关在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性案件中。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而采取的一种办案方式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把统一设置检察听证室作为一项庄重的程序设计,通过统规范设置检察听证室,充分体现人民检察院案件听证活动的严肃性和规范性,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2、项目实施情况
严格按照财政文件精神,工程招投标手续进行。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检察听证室设置规范》各项规定,除遇特殊类型案件或者根据不同案件具体情况对相关当事人席位名称、数量作个别调整外,不得擅自改变听证室整体布局和席位设置。如确需作规范性、制度性调整和改变,应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审定;不具备检察听证室设置条件的,经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临时变通。检察听证室设置要遵循因地制宜、厉行节约、适用可行原则,充分利用现有办公用房和原有可用设施,严禁脱离实际大兴土木、过度装修。各地在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听证室一体化建设内容包含了“场所基础环境、听证设备配置、设备管控系统、业务应用系统、互联网直播扩展、远程视频接入扩展”等六大组成部分。通过听证室一体化建设,实现听证过程管控、听证远程视频接入(上下级检察院、看守所、互联网)、 听证互联网直播、听证设备联动、听证数据汇聚等功能,整体提升听证业务的公开化、规范化、智能化水平。
项目启动--资源池扩容--视频能力平台私有化部署--管理平台私有化部署(一阶段)--CA系统对接--中国检察听证网部署--用户培训--管理平台私有化部署(二阶段)--常规迭代更新。
3、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支出总额为62.9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资金使用率为100%。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1.绩效评价目的:项评价项目存在的必要性、项目管理的规范性和项目绩效的突出性,从而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绩效。
2.对象和范围:2021年度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的使用情况以及项目实施效果等。
(二)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等
1. 绩效评价原则
(1)科学规范原则。绩效评价注重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严格执行规定的程序。
(2)公正公开原则。绩效评价客观、公正,标准统一、资料可靠,依法公开并接受监督。
(3)分级分类原则。绩效评价由各级财政部门、单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点,分类组织实施。
(4)绩效相关原则。绩效评价针对具体支出及其产出绩效进行,评价结果清晰反映支出和产出绩效之间的紧密对应关系。
2.评价指标体系


3.评价方法
(1)比较法,是指通过对绩效目标与实施效果、历史与当期情况、不同部门和地区同类支出的比较,综合分析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2)最低成本法,是指对效益确定却不易计量的多个同类对象的实施成本进行比较,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3)公众评判法,是指通过公众问卷及抽样调查等对财政支出效果进行评判,评价绩效目标实现程度。
4.评价标准
(1)计划标准。指以预先制定的目标、计划、预算、定 额等作为评价标准。
(2)行业标准。指参照国家公布的行业指标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
(3)历史标准。指参照历史数据制定的评价标准,为体 现绩效改进的原则,在可实现的条件下应当确定相对较高的评价标准。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1.前期准备。我院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制定了现场评价方案,设计了相关表格,确定了实施时间。
2.组织过程。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分析资金使用情况;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3.分析评价。2021年度检察听证室建设项目,能够按年初的计划实施经费保障和装备采购,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
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1、项目立项情况分析:
①立项依据充分性:该项目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要求;项目立项与我院职责范围相符,属于部门履职所需;项目属于公共财政支持范围,符合中央、地方事权支出责任划分原则;项目与相关部门同类项目或部门内部相关项目不重复
②立项程序规范性:该项目根据江西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项目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设立;审批文件、材料符合相关要求;事前已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绩效评估、集体决策。
2、绩效目标情况分析
①绩效目标合理性:项目绩效目标与实际工作内容一致;项目预期产出效益和效果符合正常的业绩水平;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
②绩效指标明确性:该项目申报时已将项目绩效目标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通过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项目目标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但是部分项目绩效目标的分解还需要进一步细化、明晰。
3、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①预算编制科学性:该项目预算编制经过科学论证;预算内容与项目内容匹配;预算额度测算依据充分,按照标准编制;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与工作任务相匹配
②资金分配合理性:该项目预算资金分配依据充分;资金分配额度合理,与项目单位实际相适应。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1、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①资金到位率:资金到位率=(实际到位资金/预算资金)×100%=(62.96/62.96)×100%=100%。
②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率=(实际支出资金/实际到位资金)×100%=(62.96/62.96)×100%=100%。
③资金使用合规性:该项目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符合项目预算批复规定的用途;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组织实施情况分析
①管理制度健全性:我院根据“三重一大”工作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业务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
②制度执行有效性: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项目调整及支出调整手续完备;项目合同书、验收报告、技术鉴定等资料齐全并及时归档;项目实施的人员条件、场地设备、信息支撑等落实到位。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指标情况分析
在听证室项目建设以前,无法开展此项工作。现在做到只要受理的案件符合听证要求,听证案件受理率达到100%全面进行听证工作。
2、产出质量指标情况分析
通过基础信息管理、直播业务流程管理、展现层管理、统计及分析,使其达到国家标准。
- 产出时效指标情况分析
加速承办侦查、起诉、公益诉讼等案件。
(四)项目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对内提升听证工作质效、对外为广大群众提供“零距离”听证感受与体验。全面提高检察工作规范性、管理效力和司法公信力。
2、经济效益指标情况分析
通过该项目实施,以高效率运行为目标,加强法律监督、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五)项目满意度指标情况分析
群众满意度:采取了问卷调查方式进行了满意度调查,其中,共发放了50份调查问卷,满意度为100%。
四、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及时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存在的问题
日常绩效管理待加强。实际操作过程中,部门考核还是不够严格细致,未完全落实执行绩效管理的各项细则。
(三)建议和改进措施
主动转变司法办案理念,接受外部监督,推进开放、透明、阳光司法,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
五、有关建议
在日常预算执行管理过程中,合理合规的使用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的跟踪监控及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
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的基本支
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
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参公单位)提供后
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四)其他财政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财政
事务方面的支出。
(五)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
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
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
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
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
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