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负有刑事犯罪决定逮捕、公诉、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对刑事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民事审判监督和行政诉讼活动监督等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1个。内设机构有:政工科、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纪检监察室、司法警察大队、技术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案件管理办公室、公诉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侦查监督检察科、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等13个科室局,车辆7辆。
本部门2018年年末编制人数54 人,其中行政编制 48 人,事业编制6人;年末实有人数53 人,退休人员15 人。另外聘用制书记员12人,长期聘请保安等临时工10人。
第二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预算收入合计1523.2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70.96万元,上级财政提前告知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452.3万元,收入总计1523.26万元。预算收入较上年减少95.68万元,主要是司法体制改革使经费减少。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9年县检察院支出合计1523.26万元,较上年减少5.91%,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49.61万元(含个人工资、社保等),商品和服务支出37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支出12.37万元,项目支出21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4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县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数为1070.96万元,较上年减少131.81万元,主要是司法体制改革使得经费减少。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2019年度本院的预算公用经费为:办公及印刷费65.5万元、邮电费17万元、差旅费53万元、会议费6万元、学习培训费10万元,福利费9.01万元及办公用房水电费1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本院预算采购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 7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0 辆,执法执勤用车 7 辆。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 辆。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 个,涉及资金 214万元。
二、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安排6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公务接待费36万元,与上年减少3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简节约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万元,比上年下降5.47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制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降低。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上年增(减)0万元。
第三部分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表
八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基本开支(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等)。
专项支出: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用于保障法院平时正常办案工作的支出。包括办案出差的差旅费、公车运行费用、办案的专用设备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