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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语境中的检察工作新常态解读
时间:2018-02-28  作者:  新闻来源:兰山检察网  【字号: | |

依法治国语境中的检察工作新常态解读

来源:兰山检察网

新常态一词最早于2009年由美国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提出,用于描述当时全球金融危机之后世界经济特别是发达国家经济所发生的变化。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首次把新常态作为执政新理念提出。6个月后,又在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开幕式上对新常态作出了系统阐述。习总书记指出:我国发展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我们要增强信心,从当前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适应新常态,保持战略上的平常心态。从那时到现在,新常态一词迅速成为网络热词,并越来越多地写进了领导讲话、政府报告、工作文件中,甚至出现了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治理、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国际关系和中国外交战略、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等所谓的十个新常态理论。

新常态一词最早出现在检察工作中是在检察日报上。曹检指出: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切入点,加强检察监督,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吴检指出:要适应新常态,完善措施,改进方式,提升水平,着力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鲍检在《在全市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全市检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常态,推出新举措,展现新作为,努力把全市检察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这些讲话和文件都提出了检察工作新常态的命题,但都未对检察工作新常态进行系统的阐述。那么,什么是检察工作新常态?又该怎样实现检察工作新常态呢?

一、检察工作新常态的内涵

检察工作新常态是由经济工作新常态衍生而来的,我国经济工作新常态体现为经济增速由高速增长转变为中高速增长、经济动力由要素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等。检察工作新常态是指检察机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树立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提升检察工作质量,为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而努力,使检察工作呈现出质优效高、成绩斐然的一种崭新的发展状态。

二、检察工作新常态的背景

1.依法治国加速推进。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了依法治国的有关问题,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体制机制建设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规定,规划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蓝图。不少问题都有重大突破。以往历次四中全会多聚焦于党风建设,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中央全会,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这一大背景下,以司法独立、司法公正等为内容的司法体制改革正在各地试点。由此开始,依法治国的进程正在全面开启,加速推进。

2.经济发展呈现新常态。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经济以年均9.8%的高速迅速发展,我国已经超越日本成为了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经济高速发展带来的资源过度开发、环境污染破坏、经济结构失衡、社会矛盾突出、经济增长科技含量低等问题日益凸显,转方式、调结构势在必行,加之人口红利消失、劳动力成本增高等因素,我国经济已由过去的高速增长逐渐进入中高速增长,由过去的重视GDP数量转变为重视GDP质量,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变为创新驱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的作用。经济增速虽然放缓,实际增量依然可观;经济增长更趋平稳,增长动力更为多元;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展前景更加稳定;政府大力简政放权,市场活力进一步释放。以这些特征为标志,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

3.反腐高压态势已经形成。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持续加大反腐力度,坚持打老虎、拍苍蝇、零容忍、全覆盖,坚持查办大案要案。截至目前,已有99名以上省部级干部被先后查处,超过8万人因违反八项规定被处理。《人民日报》客户端日前以《百虎迟迟未现,纪委在忙啥》为题发表评论,强调要用最坚决的态度减少腐败存量,用最果断的措施遏制腐败增量。经过一系列的组合拳,腐败行为已经得到了极大的遏制。

4.权利保障成为社会各界共识。西方有一句著名的法律谚语: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随着法治的发展进步,人们的权利意识觉醒了,维权意识大大增强。保障司法人权从高层到民间都取得了共识,写入了法律,得到了执行。

5.网络舆情风起云涌。习近平总书记说过:我们对民意的重视程度,已经超过了美国。十八大以来落马的省部级高官,很多都是因为网帖曝光、网络举报而案发的,形成了蔚为壮观的网络反腐现象。网络信息具有传播快、受众广的特点,由此引起的舆论力量特别强大,造成的社会影响也非常严重。前两天闹的沸沸扬扬的毕福剑言论不雅视频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当事人在一个私人聚会场合发表了一些私人观点的言论,被人放到网上后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毕福剑因此遭到央视停职并被调查。

6.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突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对法律实施和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检察工作面临着新的形势,增加了许多新的内容,如法治精神的培养与弘扬、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处、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等。从目前司法改革试点的情况来看,无论是改革的力度,还是改革的深度,都是前所未有的。无论是从检察职能的发挥,还是从检察工作的创新上来讲,检察工作都面临着大的突围、大的突破。需要同志们认真研究,献计献策,围绕着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我国法治建设的要求充分挖掘潜能,使检察工作在新的形势下实现新的发展。

三、检察工作新常态的特征

1.司法独立。《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支持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作为检察工作新常态的重要特征之一,司法独立是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司法公正的大前提。在可以想见的未来,司法独立肯定会得到进一步的加强,至于加强到什么程度,取决于我国法治建设的实际进程、现实需要和领导人的顶层设计。

2.司法公正。司法公正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营造市场经济环境的法制基础,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保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在新常态下,司法公正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和一再强调。

3.司法公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罗伯特·卢卡斯说过:正义不仅应当实现,而且应当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司法公开得到了逐步加强。将来司法公开的程度会越来越高,内容会越来越多,范围会越来越广。检察工作不仅会实现公平正义,而且会以群众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

4.案件质量高。在新常态下,提高案件质量得到了领导、群众、社会方方面面的高度重视。无论是前几年曝光的一系列冤假错案,还是各级部门为防范冤假错案而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都对案件质量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办案数量的重要性相对下降,办案质量的重要性相对上升。这一升一降既是法治进步的内在要求,也是法治进步的外在体现。

5.办案效果好。办案效果好也应是新常态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以前存在这样一种情况,为了完成考核任务,往往考虑案件的效果少些,考虑办案数量多些。这种做法可能就不符合新常态的要求了。在提高案件质量的同时,我们要把案件办得成功、办得漂亮、查深查透,既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又让群众竖大拇指交口称赞,既起到惩治具体违法犯罪行为的作用,又达到教育震慑一片的目的,努力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达到这样的目标是很难的,需要我们秉持干事创业的决心,坚持不懈地的努力,始终不渝地追求,持续不断地提高。

四、实现检察工作新常态的路径选择

1.树立法治思维,提高依法办案和依法履职的能力。依法办案、依法履职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认识不深刻,行动难持久。美国著名法学家哈罗德·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只有让法治深入抵达人们的内心,只有在全社会高度弘扬法治精神,法治的实现才会具备深厚的社会底蕴和人文基础。作为法律人,我们要加强学习,培养法治思维,树立法治信仰,坚定法治操守,积极法治实践。在办案中突破旧有的不当经验做法的限制,坚持法治原则,适用法治程序,运用法治手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独立公正办案,使事实认定符合客观真相、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2、提高办案质量。办案质量事关公平正义,事关检察机关形象,事关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是新常态的一个重要特征。一是要客观公正、认真仔细办案。客观公正的办案态度是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认真仔细的办案作风是提高办案质量、预防冤假错案的重要方法。只有保持客观公正,不搞先入为主、有罪推定;只有认真仔细,既注重审查有罪证据,又注重审查无罪证据,才能将案件办成铁案。近年来曝光的冤假错案的原因很多,但最根本的一条,绝大多数都是与办案人员失去了客观公正的立场和认真仔细的作风有关。4月5日,美国黑人安东尼··欣顿在因故意杀人蒙冤入狱30年后被释放,是美国历史上蒙冤入狱时间最长的人,也是1973年以来第152个被无罪释放的死刑犯。他的悲剧发生的原因就在于种族歧视和贫穷,请不起好的律师。据欣顿的律师讲,在美国,每9个死刑犯中就有1个是冤假错案。说实话,这个数字让我非常震惊。在法治如此发达的国家,竟然有这么多的冤假错案,实在让人难以想像;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在发生了这么多冤假错案之后,美国发达的司法体系竟然对此无所作为。这说明,不管在什么国家,不管采用什么样的司法体制,只要不能客观公正、认真仔细地办案,冤假错案从总体上就难以避免。二是要严格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重要保障,办案规定是办案经验的科学总结,遵守办案程序和办案规定是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要有效地提高办案质量,防范冤假错案,就必须严格地守程序、遵规定,同时完善并落实案件质量终身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三是保证办案安全,保障司法人权。安全是办案的最低要求。离开了办案安全,就谈不上依法办案、成功办案。一旦发生办案安全事故,将是难以承受之重。在新常态下,办案安全更应得到足够重视。综观近年来各地发生的一些办案安全事故,代价是沉痛的,教训是深刻的。司法人权也是影响案件质量的一个因素,要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权、申诉权,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久押不决等侵犯人权的现象。四是提高办案能力。自新《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自侦案件办理工作便受到很多限制。我们没有了像以前那么充分的讯问时间,我们也不能再使用建在看守所的办案工作区,我们还得严格遵守拘留后24小时内送看守所等一系列规定。这些规定都给办案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影响。如何在既遵守规定的同时,又把案子办得成功、办得漂亮是摆在每一个自侦干警面前的难题。这就需要我们转变侦查模式,研究办案技巧,提高审讯水平,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提高依靠科学技术发现证实犯罪行为的能力,千方百计办好每一起案件。五是提高办案效果。在严格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加强释法说理,适时宣传教育,探索人性化执法办案,实现执法办案效果最大化。

3、深化检务公开。政务公开、检务公开是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检察工作新常态的重要着力点之一。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未来的检务公开将形成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检务公开的范围和深度将不断扩大。检务公开的天地广阔,大有可为,有很多可以创新的地方。如统筹推进检务公开大厅建设、新媒体平台建设,打造新媒体舆情阵地;严格落实案件程序性信息查询、重要案件信息发布、法律文书公开等规定,加强涉检网络舆情监测处置工作;开展阳光检务活动,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参加轻微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听证、建立阳光检务QQ群、在门户网站上开通网上群众工作区、定期进行线上互动交流等,了解群众意见,收集群众诉求,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目前正在开展的添加高检院、省院微博、微信、客户端活动,就是检察机关打造、占领新媒体舆情阵地的重要举措。通过这些传播平台,及时发布、更新涉检涉诉信息,正确引导舆论,积极传播正能量,推动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4、加大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力度。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强化职务犯罪查办预防工作,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反腐败的成效。结合新常态来看,一是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大力查办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公共安全、国有企业等领域职务犯罪,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保驾护航。二是要大力查办就业医疗、征地拆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基本养老和社会救助等发生在群众身边、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职务犯罪,推动民生问题有效解决。三是大力查办为官不为胡作非为等渎职侵权类职务犯罪,促进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正确贯彻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四是结合执法办案,加强和改进预防工作,认真剖析引发腐败的根源的体制机制漏洞,组织预防调查和警示教育,适时提出检察建议,开展廉政风险预测预警和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5、强化法律监督。新常态下,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着更高的期待,检察机关要顺应这一趋势,主动出击,有所作为。要坚持司法为民,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要求。在执法办案的过程中注意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强化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案件监督、监所检察监督、预防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监督机制,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问题,努力让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6、自觉接受监督制约。毛泽东曾说过: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办案的同时,要恪守职业道德底线,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自觉接受各级机关、媒体、群众的监督,自觉接受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制约,维护检察机关的良好形象,建设高素质的检察专门队伍。

 “新常态作为对检察工作的清醒判断和重要定义,对于未来的检察工作发展具有重要的导向性作用。检察工作新常态是一个崭新的命题,也是一个常谈常新的命题,其内容和特征将随着检察实践的不断推进和发展而不断丰富和完善。正如施芝鸿先生所指出的:当下中国,新常态已大量涌现,今后还将持续涌现。今天讲的检察工作新常态,只是一家之言,目的只是抛砖引玉,让大家对新常态多一份了解,多一份重视,多一份思考,多一份实践。用习总书记的话说,目的是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面对新常态,我们要有一颗冷静的心、坚定的心和火热的心,科学认识新常态,积极应对新常态,学会适应新常态,创造检察工作的新辉煌。讲得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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