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上午9时30分,市院走进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介绍全市两级检察机关自2004年以来“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的开展情况。市院新闻发言人、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京华对“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记者提问,市院监所处处长梅苏青回答记者提问。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台、江南都市报、信息日报、新法制报、江西五套、中国江西网、抚州日报、抚州电视台、抚州新闻网、抚州全媒体中心等20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在现场进行报道。
信息日报、抚州日报等4家媒体记者提问,其中信息日报记者提问:“开展‘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对全面建成小康新抚州有什么现实意义?”活动还对今年“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进行了公开,并诚邀媒体前来报道宣传。“4.16尊重和保障特殊人群人权宣传日”活动新闻发布会的召开,引起了各界媒体的广泛关注和报道,传播了检察“好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