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益诉讼+公开听证”守护少年的你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法律监督过程中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司法途径,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阳光检务,实现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公平、公正、公开,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更好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9月22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对正在办理的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公益诉讼案件举行诉前公开听证会。
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3名同志担任听证员,县巴山镇人民政府、县市监局、县城管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分别派分管领导或主管负责人出席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崇仁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周军明介绍了举办本次公开听证会的目的和程序,以及公开听证需要解决的问题。
案件承办人第二检察部主任、员额检察官刘长青就案件事实和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将跟踪监督的现场视频、照片等证据在大屏幕上予以展示,并结合法律法规对相关行政机关应履行的职责进行了释法说理。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从保障校园学生食品安全和规范流动摊贩摆摊设点等角度,各自发表了听证意见。行政机关代表针对该案件反映出来的问题,分别结合各自部门所担负的职责、依据、履职情况、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作了表态性发言,均表示,今后将更加积极履行监管职责,齐抓共管,协同配合,尽快解决本案涉及的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问题。
与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表示,县检察院以问题为导向,以透明、公正、规范的形式,举行公开听证活动,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对案件处理的意见,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置于阳光下行使,既保障了司法活动的公开、公正、公平,也是探索和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制约机制的途径,有利于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对县检察院举办的本次听证会予以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对公开听证的方式大力点赞,并支持检察机关听证会常态化落实。
此次听证会是崇仁县院首次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也是检察机关公开透明履行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职责的有益探索。下一步,崇仁县院将常态化开展公开听证工作,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努力实现办案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听证会结束后,崇仁县院梳理归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依法分别向县巴山镇人民政府、县市监局、县城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被建议的行政机关收到检察建议时纷纷表示,一定会加强协作,积极整治“校园周边食品小摊贩”问题,切实保障校园学生“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