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崇仁县院与公安、法院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持续发力,“快”、“准”、“狠”的打击了黑恶势力,绝不让扫黑除恶斗争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2018年以来,共批准逮捕涉恶案件21人,起诉涉恶案件1件8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实行“一把手”领办。该院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落实领导靠前指挥、带头办案措施,同时抽调业务能手形成扫黑除恶办案团队,从严从快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二是推进“一体化”审查。与公安、法院、监察委密切配合,适时介入,引导取证,切实形成整体合力。依托跨部门组建的办案团队,实行逮捕、起诉等检察环节“一体化”审查模式,确保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办案质效。
三是强化“一条龙”监督。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综合运用立案监督、纠正侦查违法情形、纠正漏捕漏诉等职能,强化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监督。强化刑事抗诉、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措施,促进黑恶势力犯罪裁判公正、执行到位,对发现案件背后存在保护伞的,及时移送相关线索。
(崇仁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