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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边的检察典型】从检二十七载,青春不负“检察蓝”
时间:2023-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祝福林,1996年8月进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200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曾获抚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者。


身边典型

27年如一日,办好每一个案件

祝福林同志进入检察院工作二十七年,一直在业务部门工作,办案经验丰富,办案数量数千件,办理案件数量居部门前列且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无论大案小案,祝福林同志都认真审查,增强证据规范与程序规则意识,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不冤枉一个好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所办案件无一错案,以过硬的业务能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准确把握和适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注重释法说理,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守正创新聚合力,提升检察质效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他成功协办完成崇仁县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他充分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对黑恶势力犯罪,重拳出击,主动作为,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同时该同志在工作中坚持守正创新,在办理各类轻微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总结办案经验,主动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其适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成功办理的范某某故意伤害案被评为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七批参考性案例,为全省检察机关办理此类案件提供良好示范。

立足岗位守初心,恪尽职守敢担当

作为一部主任,该同志充分发挥“领头雁”作用,主动参与各类典型案例的编写工作,其参与编写的范某某故意伤害案、熊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等多篇案例被评选为省院典型案例。在办案之余,祝福林同志十分注重业务知识学习,充分利用部门周一例会制度,由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轮流领学新出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典型案例,在第一检察部形成“人人是学员、人人是教员”的浓厚氛围,切实提升了部门干警的业务能力和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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