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委会,是贯彻维护司法公平公正的重要举措,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近日,崇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邹时来受县人民法院邀请,首次列席该院审判委员会会议。
本次审委会审议了艾某某、邹某某盗窃、运输毒品案。会上,承办法官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审判委员会对该案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了提问。邹时来检察长围绕案件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检察意见,审委会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形成最终决议。
崇仁县人民法院院长高新平强调,在诉讼活动中,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有利于消除在法律、法规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提高办案质量,有利于审判工作的规范化、阳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