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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五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7-01-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崇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9 日在崇仁县第  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邹时来

 

各位代表: 

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五年来的检察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和旁听人员提出意见。 

2011年以来,县检察院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院重大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执法为民,坚持改革创新,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五年来的履职情况 

五年来,县检察院准确把握宪法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促进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一)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崇仁建设。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履行捕诉职责,切实肩负起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五年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472人,同比上升25%,提起公诉811人,同比上升73%。决定不捕77人,同比上升492%,不诉47人,同比上升147%

在履职中,紧紧围绕提升群众安全感,着力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型犯罪,共批捕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故意伤害、涉毒、“两抢一盗”等犯罪326人,起诉340人。紧紧围绕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着力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严重犯罪,共批捕诈骗、金融诈骗、非法经营、制假售假等犯罪26人,起诉21人。紧紧围绕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着力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刑事犯罪,共批捕生态环境领域刑事犯罪47人,起诉90人。

从办理的案件看,五年来,故意杀人、强奸、绑架、抢劫、抢夺等严重暴力犯罪仍处上升趋势,批捕人数同比上升21%;“两抢一盗”、涉毒等刑事犯罪持续高发,批捕人数占全部犯罪的41.6%

(二)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廉洁崇仁建设。深入贯彻中央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不断加大职务犯罪侦查力度。五年来,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9人,同比上升50%。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5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5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深化预防工作,努力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结合办案剖析发案原因,查找管理漏洞,向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发出预防检察建议书148件。广泛开展预防宣讲,共组织开展专题讲座478场。加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共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2882次。

在履职中,突出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要案,立案侦查大案41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案9人,同比分别上升59%33%。其中,县罗山垦殖场原场长黄某等人挪用危房改造资金1673万余元、南昌航空大学朱某等人受贿案等一批特大案的查处,在社会上取得较好效果。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立案侦查51人,占立案数的74%。重点查办了许某等6人“毒胶囊”等窝案。

从办理的案件看,五年来,全县职务犯罪呈现新态势,主要表现在:一是查处的贪污犯罪总体持平。挪用公款、受贿罪大幅上升,同比上升67%;二是窝案串案现象突出。所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中有32件系共同犯罪,占立案数64%。三是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突出。共立案侦查24人,占立案人数35%,同比上升200%

(三)依法加强诉讼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坚持维护司法公正和树立司法权威并重,全面加强对立案、侦查、审判、执行等诉讼各环节的法律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2件。

在履职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突出监督重点,增强监督实效。一是依法纠正了违法立案。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撤案23人;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9件次;二是依法纠正了执法不严。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1人;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逮捕43人、追加起诉36人;对减刑、假释、监外执行不当的,向刑罚执行机关提出纠正意见6人次;三是依法纠正了司法不公。对认为确有错误的裁判,提出刑事抗诉614人,提出或提请民事行政抗诉2件。

从办理的案件看,五年来,我县执法、司法整体水平不断提升,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人权意识普遍增强,诉讼监督的整体环境不断优化。具体表现在:与县政府法制办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分别建立刑事案件信息通报、列席审判委员会等工作制度,与看守所实现监管信息和监控系统联网,构建了检察监督与执法司法机关内部制约相结合的工作格局。

二、五年来的主要做法

按照“谋大局、抓办案、创特色、强队伍”的工作思路,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一批在全市乃至全省检察机关有影响的工作成果。

(一)坚持以服务大局为中心,探索形成了服务社会的长效机制。五年来,县检察院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创建法治崇仁、服务生态示范县等工作大局,出台了指导意见或实施细则,强力予以推进。如针对我县工业园区为全省变电产业基地的特点,出台了服务园区企业发展20条工作意见;帮助挂点的游坊村争取新农村建设资金49万元;帮扶软弱涣散的沙洲村建成办公大楼;连续二年被县委、县政府授予“挂点帮扶新农村建设先进单位”;出台了服务生态文明先进示范县建设的意见;在县林业局派驻检察室,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生态环保执法联动机制,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生态崇仁建设。

(二)坚持以执法办案为重点,认真完成了繁重艰巨的办案任务。五年来,年均受理审查逮捕刑事犯罪嫌疑人110人,受理审查起诉199人,人均办案数同比上升85%。年均立案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14人,人均办案数同比上升50%。在办案中,严把案件质量关,五年来,在检察环节没有发生超期办案,没有发生办案安全事故,没有发现冤假错案。在完成办案的同时,积极参与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五年来,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95397人,没有发生过涉检信访案件。先后获评“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全市“公众满意政法单位”、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称号。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融入检察工作各个环节,在县三中设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被授予“全省维护妇女儿童先进集体”、“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等称号。

(三)坚持以机制创新为抓手,积极探索了独具特色的“崇仁检察模式”。建立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抽调全院22名精干力量组成六个办案组,集中办案,统一调度,有效破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提升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效率。经验做法获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充分肯定,并在《检察日报》上刊登,反贪、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连续三年进入全市先进行列。坚持惩防并举的原则,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社会共同参与、检察机关发挥职能作用的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大格局。针对职务犯罪易发、多发、频发的重点行业、单位,将各单位人员岗位、工作职责、腐败风险点等建立职务犯罪预防档案,经过三年建设,在十大重点行业、领域工作试点和重点推进。该工作做法在《检察日报》作为全国检察机关“2013年亮点工作”登载。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评比中获优秀奖、三等奖,所创作的廉政公益海报分别在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获优秀奖、二等奖。

(四)坚持以教育管理为手段,着力打造了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始终把队伍建设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从严从实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建设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狠抓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一系列专题教育活动,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开展中层干部述职述德述廉、“纪律讲堂”等活动,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督查,促进检风检纪持续改进。狠抓执法规范化建设,运用全国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办案活动实行网上全程、统一、实时、动态监管。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严格落实整改责任。五年来,受省、市、县表彰130次,其中表彰个人78次。被省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工作由2012年全省第93位提升至2015年全省第23位。

(五)坚持以检务公开为平台,自觉形成了接受监督的良好习惯。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民监督之下,虚心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全面报告检察工作和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调研检察工作,虚心听取意见、批评和建议。五年来,共邀请代表、委员参加座谈和检察开放日活动500余人。及时主动公开案件信息,201410月以来,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49条、重要案件信息24条、公开法律文书188份。打造“互联网+”环境下的检察新闻宣传新平台,201512月开通“两微一端”,通过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发布重要动态360余条,将检察工作置于阳光之下。

回顾过去五年的检察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首先,要把好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执法为民,确保检察权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其次,要抓好主业。始终坚持立足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扎实做好执法办案这个主业,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第三,要夯实根基。牢固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信念,扎实做好司法办案、检察管理、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打牢检察事业长远发展的根基。第四,要勇于创新。大力弘扬创新精神,积极创新工作机制,破解工作难题,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提供不竭动力。第五,要强化作风。坚持“一分部署,九分落实”,以“踏石留印”的精神强力推进,确保各项工作掷地有声、落地生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各位代表,五年来,我院各项工作实现了全面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全体检察干警的奋力拼搏。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向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长期关心支持检察事业发展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工作的同时,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力度和效果还有待提升,诉讼监督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二是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和执法保障与新时期的要求还有差距,存在执法理念不适应、人少案多矛盾突出、科技装备和信息化建设水平偏低等问题;三是执法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官队伍年龄老化、知识结构不合理,少数检察干警服务大局、执法为民意识不够强,工作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检察工作的群众满意度需要进一步提高。对此,我们将采取措施,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在刚刚胜利闭幕的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绘制了崇仁发展的宏伟蓝图。在未来五年,我院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县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立足检察职能,以强化法律监督为根本,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加强队伍建设为保障,努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崇仁提供有力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第一,聚焦中心、服务大局,努力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常态。找准检察工作服务经济发展的着力点和切入点,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依法惩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开展生态检察工作,以“林生态”检察室为平台,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预防,为净化市场环境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努力提升法律监督的能力水平。围绕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涉众型经济犯罪、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深入开展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守护青山绿水,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投身社会管理“百日大会战”,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强化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和帮教服务工作,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推动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第三,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坚持在县委反腐倡廉总体格局中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认真开展危害经济发展环境、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严肃查处涉农惠民、环境资源保护开发等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紧盯食品药品、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不断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向办案过程前移,探索建立职务犯罪侦查与预防信息化平台,构建职务犯罪预防化大格局。

第四,改革创新、固本强基,努力提升检察队伍的整体形象。坚持党的领导,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正确处理好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关系,抓好各项改革落实,确保检察改革的正确方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两个责任”和“一准则、两条例”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坚持从严治检,健全内外监督机制,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监督下,保证公正廉洁执法,提升群众满意度。

各位代表,本次会议后,我们将认真落实代表的审议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全面履行职责,奋力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崇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

 

崇仁县检察院工作报告相关用语说明

 

【两抢一盗】是指抢劫、抢夺、盗窃等三类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为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职务犯罪预防档案】是根据单位性质、行业系统以及管辖关系进行分类,将全县的重点行业、重点部门、大型企事业单位归类为多个系统,并按照各单位的基本信息、单位领导及重要岗位人员身份信息、重大项目信息、大笔资金使用信息、风险点防控、涉案信息以及预防工作信息等收集整理建立档案。

【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为了挽救、帮助涉案未成年人设立的由相关社会力量组成的专门观护基地,在诉讼期间涉案未成年人入驻基地并接受观护人员的辅导、监督、观察、矫正、保护、管束等,使其改善行为、预防再犯,保证诉讼顺利进行。

【“检察开放日”活动】是检察机关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界代表、基层群众代表等参观案件管理办公室、办案工作区、举报接待室、检委会会议室等工作场所,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支持检察工作,也为社会各界更好地监督、评判检察工作搭建平台,有利于检察机关找准加强和改进法律监督工作的方向。

【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14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始运行,是一个四级检察院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执法办案平台。它用数字技术把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等固化下来,对检察机关每个办案环节设置明确的流程指引和预警功能,对办案流程进行统一的规范化设计,对重要环节实行节点控制,使得案件从受理到办结全程网上运行,程序公开透明,便于强化监督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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